2017年12月5日北京气温接近零下,我国首例孕妇歧视集体维权案当事人之一小薇、代理律师还有三名证人来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应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对方不服劳动仲裁要提出上诉呢?
2015年8月,小薇、小明和小林(均为昵称)先后入职中铁物流集团仓储有限公司,她们担任的职务分别为:数据中心经理、客服经理和客服总监。2016年前后,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通知三人公司全体员工都要降职降薪。那时,小薇、小林正值孕期,小明刚休完产假还在哺乳。降职降薪对她们而言无疑是一个噩耗,但更令人心寒的是她们发现,其他不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同事薪水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涨了不少,因此她们拒绝签署公司给她们的《降薪降职通知》。此后,公司开始用清理她们的办公用品、注销OA(办公系统)账号、解除指纹打卡权限的方式驱逐她们。但是三位当事人并没有因为公司的刁难而中止工作,而是继续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2017年2月,小薇和小明接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是无故缺勤。公司的一系列行为让小薇和小明十分愤怒,小林也预感自己即将面临这样的遭遇。于是三位女职工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她们分别先后向朝阳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并申请互为人证。面对强势的企业,她们选择团结起来,站在一起为自己也为她人发声,希望法律能让企业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据了解,《降职降薪通知》下达后,小薇的工资直接从8000元下降到6000元,职位从数据中心经理调整为产品部主管。因为家庭困难,小薇曾与公司进行过三次协商,希望公司能少降一些工资或者让自己承担多一些工作,不降工资。公司不仅没有理会小薇的诉求,反在2017年2月10日下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对她进行强制驱逐。截止到2017年2月15日,公司没有发放小薇1月份的工资,16年12月的工资也只收到3379元。
由于没有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小薇2017年3月2日至朝阳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要求补齐工资的仲裁请求。2017年7月26日仲裁开庭,中铁物流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出庭。2017年11月1日小薇接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因缺席仲裁委裁决中铁物流公司补齐小薇2016年的工资差额和2017年1月的工资。小薇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不想中铁物流公司23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裁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并且法律适用错误。
庭审原定于今天上午9:30分开庭,但还未进行公审时,中铁物流集团的法律代表就提出了撤诉申请。小薇和小敏带着孩子赶来参加庭审,结果看见这场“闹剧”不由得只能苦笑。当事人小薇说:“作为新妈妈,在孕期和哺乳期的时候也是最困难的时候,面对公司如此卑劣的手段,自己和其他孕妇的压力不仅仅来自经济问题。更加严重的是来自公司的威逼利诱和卑劣行径所带来的巨大的精神压力。”
几位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花费了很多时间,对自己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多不便。当事人的同事同时也是本案证人的小吴说:“孕妇不比普通女性,遭受如此巨大的精神压力,对孕妇的身心以及胎儿都会留下巨大的创伤。”孕妇集体维权案得到了相关学者、妇女权益工作者和社会大众的很多关注,上诉当天不少媒体到场采访,大概也正因为如此,中铁物流从舆论的角度考虑,当庭撤诉。
专家意见:“长期从事职场性别研究的刘明辉教授表示,本案极有可能是我国首例孕妇歧视集体维权案。这在中国是非常典型的案例,有很多企业会因为员工怀孕采取强制性的驱逐,辞退当事人。也有同一家企业同时对多名孕妇实施歧视,但多名当事人能同时站出来,采用集体性维权的案例至今没有听说过,当事人的睿智值得我们尊重和支持。”
本案代理律师黄沙:“妇女在国内的就业环境中常常受到就业歧视,尤其是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尤为恶劣。本案中用人单位企图用合法手段达到非法目的强行辞退孕妇妈妈,希望法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给当事人公正裁决。”
后记:由于三位当事人的仲裁案均由黄沙律师代理,考虑到三位当事人的案子具有一定的共性,黄律师正在向仲裁委申请合并审理,敬请继续关注。
信息来源:@马户陪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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